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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10-20 23:51:13]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规章制度   阅读:680

概要: 六)办公室在接收归档材料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管理 一)对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只准在档案室查阅。二)文书资料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读使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 三)非财务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局财务部领导批准。 四)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带出局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各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纳入各项工作计划、议事日程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供电局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2页)》出自:www.88hao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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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办公室在接收归档材料时应全面检查归档文件的质量。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移交清册,并履行签字手续,移交清册各留一份以备查考。

    四.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管理

    一)对机要档案、重要档案、重要会议记录必须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只准在档案室查阅。

二)文书资料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读使用,不得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

    三)非财务部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局财务部领导批准。

    四)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复印,经批准同意借出或复印的档案,不准转借他人和擅自拆卷,私自摘抄,不得带出局外,更不得划道填字、涂改、损坏文件。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须经局办公室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各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应纳入各项工作计划、议事日程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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