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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10-20 23:39:47]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八年级政治教案   阅读:680

概要: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复习提问]我国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专门法律名称各是什么? 你们知道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吗? [导入新课]从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的内容广泛,它规范了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应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一、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板书)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提问:婚姻自由的含义是什么?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指导学生看书,并把含义和内容划在书上。) 1、婚姻自由的含义(板书)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允许任何人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板书) 举例:四川一段持续8年的“爱情公证”婚姻生变四川消息一段持续8年、还进行了“爱情公证”的婚姻最终还是生变了,今年3月,双方离婚,正如他们的“爱情公证”,财产被法院尽数判给女方,男方不服上诉,4月26日,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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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复习提问]

  我国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专门法律名称各是什么?

  你们知道保护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吗?

  [导入新课]

  从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的内容广泛,它规范了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应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板书)

  (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板书)

  提问:婚姻自由的含义是什么?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指导学生看书,并把含义和内容划在书上。)

  1、婚姻自由的含义(板书)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允许任何人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板书)

  举例:四川一段持续8年的“爱情公证”婚姻生变

  四川消息 一段持续8年、还进行了“爱情公证”的婚姻最终还是生变了,今年3月,双方离婚,正如他们的“爱情公证”,财产被法院尽数判给女方,男方不服上诉,4月26日,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纠纷。 
    1993年5月,27岁的四川犍为县人严平与比他大8岁的田萍(化名)结婚了。1997年3月9日,严平写下一份《声明书》:承诺“永不与她(田萍)离婚”,“不得与第三者女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或性行为,不得进歌舞厅”。否则,田萍有权提出离婚,家庭财产(包括婚前和婚后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10天后,犍为县公证处为这份声明书进行了公证。 
    天有不测风云,这个持续了8年、被加了“保险”的婚姻还是生出变故:2001年7月,严平夫妇分居了。今年3月,严平以分居生活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犍为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均分财产。犍为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严平不忠于夫妻感情,在法庭审理期间与他人居住,其过错在原告,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应按双方约定处理。4月,犍为县法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个24.75平方米的铺面、一套92平方米的住宅等)归田萍所有,考虑到原告方无房屋居住的实情,由田萍付给原告住房补助金8000元。 
    严平不服一审判决,向乐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乐山市公证处主任许敏认为,按照国务院《公证管理条例》规定,对这种不具体不明确的内容,原则上是不应当进行公证的。此外,严平作出的“永不与她离婚”承诺,明显违反《婚姻法》,限制了公民结婚、离婚自由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承诺,是否能据此剥夺严平的合法财产值得商榷。   

——金羊网·新快报 2002年4月30日

  结婚自由,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什么时间结婚,与谁结婚,自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包括男女一方,父母、子女和其他亲属)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人加以干涉。男女之间不得强迫;父母对子女的婚事不得强迫;子女对丧偶父母的婚事都不得进一步等。但是,不能排除子女的婚事要和父母、亲属商量,听取意见。丧偶父母的婚事应与儿女商量。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自由。法律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坚持婚姻自由这一原则,才能保障公民在婚姻关系中享有的权利,才能为男女双方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奠定基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怎样的?

  (二)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板书)

  1、结婚条件(板书)

  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

  到达法定婚龄,这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我国的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在我国结婚禁止的条件有二:(1)近亲禁止结婚。这一条,古今中外法律都有规定。法律上所规定的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麻风病未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麻风病是一种恶性传染病,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患者可治愈。但是,没治愈不能结婚。还有患先天性痴呆和精神分裂症等及医学上认定不能结婚的疾病。

  结婚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外,还必须发行法定的程序。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结婚程序(板书)

  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只有经过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才能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结婚程序的三个环节:

   (1)申请;(2)审查;(3)登记(板书)

  举例:

  人民网银川3月16日电   :当时钟指向2003年3月13日凌晨3时整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银川市金凤区兴源乡泾龙村村民王英梅终于交代了自己投毒杀“夫”的犯罪事实。婚姻法早已几经修改并广为宣传,但早婚、事实婚仍在民间大行其道并演变为惨剧,王英梅与郝古拜的“婚姻”在新婚姻法颁布之前还被称作“事实婚”,但新婚姻法对此不再承认,只能以“非法婚姻”对待。而由此引发的少“妻”杀“夫”的惨剧则构成了婚姻法宣传这个沉重的话题,着实令人深思,农村普法任重道远,来不得一点轻视。
    此间媒体的报道说,作案时尚不到19岁的王英梅是在老乡与父母的撮合下与同村青年郝古拜相识,并于今年元月8日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结为“夫妻”的。“成婚”之前,双方父母谈好男方给女方8000元的彩礼,可直到举行“结婚”仪式的那天,男方只给了女方7000元钱。在女方的坚持讨要下,男方又给了1000元。彩礼的事虽然风平浪静了,但这件事却给两人的“婚后”生活埋下了隐患,“结婚”后第三天,即元月10日,王英梅因与郝古拜发生争吵而离家出走,跑到亲戚家。之后虽然又和好了,但两人经常为家庭锁事发生不快。3月7日,两人又为小事而争吵起来,男的好像还动手打了王英梅。这使王英梅很恼火。恰逢第二天是兴泾乡的集日,王英梅就花两元钱买了一小瓶鼠药放到身边。此后3天,双方相安无事。3月12日,两人又为女方给娘家干活等琐事而发生争吵,到晚上8时许,王英梅在做晚饭时就把鼠药下到做好的饭中。不知情的郝某吃过了一会儿便因药性发作而呕吐不止。婆婆的帮助下,王给郝吃了一片止痛片,但仍不止痛,就赶忙将他送往自治区人民医院抢救,但终因抢救太晚而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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