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法律名称条 款内 容宪法46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婚姻法15、29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4、16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禁止体罚学生。劳动法15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教师法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国家的昌盛、民族的振兴、社会的发展以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我国原有的法规中,虽然有一些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条款和规定,但是,面对社会性很强又具有特殊性的青少年群体,却难以发挥整体效应。着主要表现在:一是零碎而不系统,原则而不具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尚有不少缺口;二是没有形成保证实施法律的执行体系和司法监督体系,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三是我国有关青
第六课 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第一课时) —— 初中政治第三册教案,标签:八年级政治教案大全,http://www.88haoxue.com法律名称
条 款
内 容
宪法
46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婚姻法
15、29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
4、16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禁止体罚学生。
劳动法
15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教师法
8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这些法律规定对于国家的昌盛、民族的振兴、社会的发展以及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我国原有的法规中,虽然有一些保护青少年权益的条款和规定,但是,面对社会性很强又具有特殊性的青少年群体,却难以发挥整体效应。着主要表现在:一是零碎而不系统,原则而不具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尚有不少缺口;二是没有形成保证实施法律的执行体系和司法监督体系,有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三是我国有关青少年的法律偏重于司法性,而保护性、原则性、综合性法规很少。因此,无论从加强法制建设的需要,还是从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出发,都需要有一部专门保护青少年的法律体系。
3、 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板书)
1)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实施。
我国未成年人专门立法工作开始于1980年,发展于1987年,以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为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填补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空白。为我国人民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它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各类保护主体的职责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从而把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起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预防犯罪的专门法律,它关系到我们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发展和占我国人口近三分之一的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这两部法律都是专门保护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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