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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1第2课《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导与练

[07-17 21:26:37]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高一历史教学设计   阅读:68677

概要:【重点讲解】 一、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其影响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制度。皇帝制度自秦始皇创立以来,经过长达两千多年的发展,在内容上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 1.皇帝制度的内容。 (1)皇帝独尊:“皇帝”名号的确立,是秦朝完成统一大业的产物,显示了皇帝独尊的权势和地位。天子自称“朕”,“命”为“制”,“令”为“诏 ”,印为“玺”。以“皇帝”之称代替“王”之号也反映了神化君权的新统治观念的出现。从此,“皇帝”成为我国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谓。 (2)皇位世袭:秦始皇自称“始皇帝”,希望由自己开始,子孙能够二世、三世乃至千万世地传承,永掌政权。 (3)皇权至上:秦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依据,虎符由皇帝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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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讲解】   一、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的内容、特点及其影响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以皇权至上为核心的制度。皇帝制度自秦始皇创立以来,经过长达两千多年的发展,在内容上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   1.皇帝制度的内容。   (1)皇帝独尊:“皇帝”名号的确立,是秦朝完成统一大业的产物,显示了皇帝独尊的权势和地位。天子自称“朕”,“命”为“制”,“令”为“诏 ”,印为“玺”。以“皇帝”之称代替“王”之号也反映了神化君权的新统治观念的出现。从此,“皇帝”成为我国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的称谓。   (2)皇位世袭:秦始皇自称“始皇帝”,希望由自己开始,子孙能够二世、三世乃至千万世地传承,永掌政权。   (3)皇权至上:秦朝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一切大权,都由皇帝总揽。中央和地方的主要官员也都由皇帝任免。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依据,虎符由皇帝控制、发给。如阳陵虎符。皇帝的话就是法律(“言即法律”)。公元前213年那场著名的宫廷辩论之后,秦始皇下令取消了殿前议事的制度。这样,秦始皇不仅集国家权力于一身,而且真正开始说一不二了。   2.皇帝制度的特点。   (1)皇权至上,不可僭越。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无所不包的。在通常情况下,国家的一切行政、军事、司法、财政、宗教大权都由皇帝总揽;对中央和地方主要官员的任免、赏罚、生杀予夺大权,也无不取决于皇帝。另外,军队的调动以虎符为凭据,虎符由皇帝控制。但是,皇帝在行使权力的时候,由于个人的精力有限,要真正做到个人独断乾纲,实现“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也是不可能的。   (2)皇帝独尊,王权神化。   皇帝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是整个国家机构的核心。秦王统一六国后,自称“赖宗庙之灵”,进而又采用邹衍“五德之运”的学说,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自称始皇帝。为了进一步强化皇权的至高无上和神圣性,适应全国实行强有力统治的需要,除把“皇帝”作为人间专制之主最崇高的名号以外,他还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名号制度,如皇帝生前有尊号,纪年有年号,死后有庙号、谥号等,以便突出皇帝崇高的地位。另外还规定,只有皇帝一人才能称“朕”,皇帝的命令称“诏”或“制”,皇帝所用的玉印称“玺”。以上称号都属于皇帝和皇帝的亲属专用,他人必须避讳。这一切规定的目的都在于显示皇帝独尊和皇权的威严。皇帝之上除了有一个虚无飘渺而又人格化的“天”以外,再不容许有敢于超越或干扰其权力的任何事物存在。   (3)皇位世袭,不可转移。   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皇帝是法律的制造者,又是宗法制中的家长,形成“家天下”的统治,皇位仅在皇帝一家,“天下”永远是皇帝一家所有。把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宝座,万世一系地传给自己的子孙,是各朝各代最高统治者共同的愿望。皇位继承一般遵循“父死子继”和“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   总之,皇帝制度与封建专制是相辅相成的。封建专制因皇帝制度的确立而得到加强,而皇帝制度又构成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和具体表现,二者“形神”结合,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①积极影响:第一,皇帝制度强调集中、大一统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封建制度本身固有的割据性和分散性。在这一思想的主导下,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统一是历史的主流,这对于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第二,在皇帝制度下,各项政令统一,这有利于封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②消极影响:这一制度毕竟是一种剥削制度,对广大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从而造成他们的极端贫困,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使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在明中期以后停滞不前,落在世界先进国家的后面。   二、秦朝中央官僚机构的内容、特点及其影响   1.中央官制的设置及其职能。   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是秦朝中央三个最高官职。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有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乃丞相的副手,地位相当于副丞相,负责掌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是秦朝最高军事长官,负责全国军事事务。今天的古籍中没有记载秦始皇曾任命谁任此职,故推断是秦始皇自掌军权。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后世习称“三公”。“三公”之下为“九卿”。这里的“九”并非确数,言其“多”也。“九卿”是指“三公”以下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官职。如掌管刑狱、司法的廷尉、掌管钱谷的治粟内史等。   2.秦朝中央官僚机构的特点。   秦始皇所创建的这套中央官僚机构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它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三公九卿”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最高官职,如“三公”等相互牵制,任何人都无法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保证专制皇权不致旁落。第二,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将作少府等官职就是为皇室专设的,是为皇帝私家服务的。国与家同治,这是封建时代的统治特点。


www.88haoxue.com   3.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利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三、全面认识郡县制   1.历史沿革:最早在春秋时期设置,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行,秦统一中国后全面推行。   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期初设的郡县,大多设立在新吞并地区或各国边境线上,并由国君直辖。战国时代,首先由三晋建立起以郡统县之制,设立郡县的区域也由边境扩展到腹地。秦国在兼灭六国的战争中,在一些新攻占的地区已设郡县管理。秦统一后,经过两次廷辩,秦始皇确定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秦朝在全国始设36郡,后增至40余郡,郡下设县。废分封、立郡县,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2.目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大一统局面。   3.内容:郡县两级地方官僚机构的建立。   (1)郡:长官郡守:郡,为秦朝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全国划36郡。郡级行政机关由郡守主持全郡政务,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另设郡尉,负责军务,直接领兵;郡监(也称“监御史”),监察郡之行政,并有牵制郡守的作用。   (2)县:长官县长或县令:郡下辖若干县。县级行政机构由县令(不满万户之县长官称县长)主持政务,县尉负责军事和治安,县丞负责司法。郡县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免。   (3)乡里:基层机构:县以下是乡、里等基层行政机构,详见课本第11页[历史纵横]栏中的材料。乡的长官有三老、有秩、啬夫、游缴;里的长官称里正。   秦时,户籍的保存与管理、赋税徭役的征调以及地方军队的基本编制都是以县为单位的。县级机构是秦朝实行统治最重要的一级机构。秦以后,郡制没有保留到封建社会后期,但县制却长期实行。秦朝县制机构管理的模式,对历代封建王朝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4.作用: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废分封、立郡县,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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