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我感动至极,想起了我的母亲。小时候去上学时,她总在我出门时给我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轻轻的叮咛我:“走好,听老师话。”又是一个雨天,我骑车去约会。中华们城堡下,刚认识不久的女友走到我身边,轻轻的掀下我雨披的帽子:“看你热的,快把雨披脱下来。”原来,雨早已停了,我额上全是汗。空气清新的很,吸入肺腑的全是温馨。想到每次约会结束,我推着自行车准备走的时候,她忘不了说一句“骑好,晚上早点休息”。于是我认可她了,因为没有爱心的人,是不会为别人着想的。父亲的爱爱尔马·邦贝克爹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使我们一家人融洽相处的是我妈。他只是每天上班下班,而妈妈则把我们做过的错事开列清单,然后又他来责骂我们。又一次我偷了一块糖果,他要我把它送回去,告诉卖糖的说是我偷来的,说我愿意题他拆箱卸货作为赔偿。但妈妈却明白我只是个孩子。我在运动场打秋千跌断了腿,在前往医院途中一直抱着我的,是我妈。爹把汽车停在急诊室门口,他们叫他驶开,说那空位是留给紧急车辆停放的。爹听了便叫嚷到:“你以为这是什么车?旅游车?”在我生日会上,爹总是显得不大相称。他只是忙于吹气球、布置餐桌、做杂物。把插着蜡烛的蛋糕推过来让我吹
作文素材集锦,标签:初中写作教学大全,http://www.88haoxue.com我感动至极,想起了我的母亲。小时候去上学时,她总在我出门时给我整理好凌乱的衣服,轻轻的叮咛我:“走好,听老师话。”
又是一个雨天,我骑车去约会。中华们城堡下,刚认识不久的女友走到我身边,轻轻的掀下我雨披的帽子:“看你热的,快把雨披脱下来。”原来,雨早已停了,我额上全是汗。空气清新的很,吸入肺腑的全是温馨。想到每次约会结束,我推着自行车准备走的时候,她忘不了说一句“骑好,晚上早点休息”。于是我认可她了,因为没有爱心的人,是不会为别人着想的。
父亲的爱
爱尔马·邦贝克
爹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使我们一家人融洽相处的是我妈。他只是每天上班下班,而妈妈则把我们做过的错事开列清单,然后又他来责骂我们。
又一次我偷了一块糖果,他要我把它送回去,告诉卖糖的说是我偷来的,说我愿意题他拆箱卸货作为赔偿。但妈妈却明白我只是个孩子。
我在运动场打秋千跌断了腿,在前往医院途中一直抱着我的,是我妈。爹把汽车停在急诊室门口,他们叫他驶开,说那空位是留给紧急车辆停放的。爹听了便叫嚷到:“你以为这是什么车?旅游车?”
在我生日会上,爹总是显得不大相称。他只是忙于吹气球、布置餐桌、做杂物。把插着蜡烛的蛋糕推过来让我吹的,是我妈。
我翻阅相册时,人们总是问:“你爸爸是什么样子的?”天晓得!他老是忙着为别人拍照。妈和我笑容可掬地一起拍的照片,多的不可胜数。
我记得妈有一次叫他教我骑自行车。我教他别放手,但他却说是应该放手的时候了。我摔到之后,妈跑过来扶我,爸却挥手要她走开。我当时生气极了,决心要给他点颜色看。于是我马上爬上自行车,而且自己骑给他看。他只是微笑着。
我念大学时,所有的家信都是我妈写的。他除了寄支票外,还寄过一封短柬给我,说因为我没有在草坪上踢足球了,所以他的草坪长得很美。
每次我打电话回家,他似乎都想跟我说话,但结果总是说:“我叫你妈来接。”
我结婚时,掉眼泪的是我妈。他只是大声擤了一下鼻子,便走出了房间。
我从小到大,都听他说:“你到哪里去?什么时候回家?汽车有没有油?不,不准去。”爹完全不知道怎样表达爱。除非------
会不会是他已经表达了而我却未能察觉?
评:以上两则文章,共同特点很多,其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两篇文章中所选取的材料数量一个是6个另一个是8个。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么多的材料是如何有机地同意在文章中的。两篇文章大的方面都是以时间为序。其中第一篇文章的内在时间更为境凑,出差在外途中——出差会单位后——又一个雨天,就像一篇篇日记,巧妙贯穿。其中第1、4、5、6个材料是自己的亲身经历,亲切感人;第2、3 个材料是耳闻目睹,或是看书看来的,或是亲耳听到的。这两组材料多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生活话化,口语化,富于默默温情和深深感动。第二篇文章是一片外国文章,其中的材料时间跨度答:小时候(五件事)——念大学(两件事)——结婚(一件事),同样每件事,听来都是那么的亲切动人,就想自己身边发生的一样。
同我崇拜的人生活一天
金 铃
今天若是高考,我不知道我是否敢写下这题目。人人总要活得真实,而我正是那种不善于隐藏内心的人。心里有话,我想说。
这几天一直被一个人充斥着,眼睛里、脑海里、心里。说实话,没有一分一秒我不在想着他,被他牵动着,这个名字我永远无法忘记——李寻欢。我坦然,我是女孩,但我绝不是那种陷入一贯被人视为庸俗、低级、无聊的武侠小说中的迷惘者。我将学习看得比什么都重,我也将我的课余爱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我想说:其实武侠小说并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它的内容,用笔对人生的感悟超出别的读物许多。几天来我几乎埋头其中,但绝不占用一秒钟上课时间。别人都说我“走火入魔”,无法自拔,我默然,那份感动,别人无法理解,心灵上的震撼、净化并不是常常可以有的。
我被他征服了,彻彻底底地征服了。他的人格、他的灵魂、他的感情、他的一切的一切。我崇拜他,在我心中他不能算作山,因为山到了他的面前根本渺小得如同一颗尘埃。也许你不认识他,也许你比我更了解他,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拟的灵魂,一座幻化的丰碑,但在我心中永远是一个有血有肉,有强烈感情,却看似冷漠,无情的真正男子汉,是拥有最伟大人格,最高尚的灵魂,却从不张扬的真正英雄。
我只想同他生活一天。不说话,也不走动,只要静静地看着他,言语在此时也许就是多余,他这一生最大的弱点,就是心肠软。许多人都在利用这个弱点,想制他于死地,他自己也很清楚,却永远无法改变。因为李寻欢就是李寻欢。他宁可让别人对不起他一万次,也不愿让自己对不起别人一次。他自己宁可流血流汗,也不愿让别人流一滴泪。
为了朋友,他可以去死。天不没有人能要他的性命,“小李飞刀,例无虚发”这是人人皆知铁一般的事实。但为了朋友,他可以求人,虽然他一生中从未开口求过人;他可以舍命,虽然没有人可以要他的命。看着他脸上那抹极度痛苦的病态的嫣红,苍白的脸上虽已有了皱纹,但无人可以说他苍老,因为他有一双永远年轻的眼睛。对朋友喷射着火一般的热情与真挚,对一生中唯一钟爱的恋人贮满了深似海的眷恋与热情,嘴中却只字不提,任胸中翻腾似海而脸上却平静如湖,因为他不愿给别人带来一丝一毫的痛苦,一丝一毫的负担。背负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忍受着别人无法了解的讥讽、挖苦,不满与陷害,他只愿意别人活得安乐,自己受着煎熬也咬牙挺住。武功第一的他令人敬仰、折服,但人格、灵魂如此高尚的他更令人震憾,感动。我呆呆地望着他,目不转睛、不只为那张英俊的脸,不是为他高大俊朗的身躯,不是为那双深邃的双眼睛,而是为那根根受着煎熬的白发,那刻着沧桑的皱纹,那能杀人也能给人间至暖至爱的瘦削而暴露青青筋的手。
面对朋友的误解,面对无限的付出却毫无收获,而对至爱却不敢爱也不能爱,没有一句自己辩解的话,没有一丝为自己惋惜的感情,只能任那伤口在心中一点点被撕裂、被捶打,只因他不愿伤别人,即使是最对不起他的人。别人弹指般的好处,他会终身不忘,而自己一生中唯一的一件错事他都不能原谅。一声声令人揪心的咳嗽,一次次咳出的鲜红的血滴,其实他心中的痛远多于他受的血肉之苦。我只想同你生活一天,看着你安静的睡,用一条洁白的手帕为你擦去嘴角的血,也想为你擦去那紧锁的哀愁,心中那刺骨的痛,把那伤口一寸一寸抚平。只想这样,你没有睡过一次安乐的觉,即使酒后也一样受着折磨,心力交瘁的你,我祈求有一天你能真正无牵无挂全身放松地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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