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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十二”与《金陵十二钗》

[02-27 11:31:19]   来源:http://www.88haoxue.com  红楼梦   阅读:68422

概要:“金钗十二”与《金陵十二钗》刘一心有学者断言:几百年来,《红楼梦》的考据、研究,发掘,能发现的资料都已发现。初听,似乎如此:大凡文献中出现钗、黛、芹、红楼、朱楼等字眼时,人们便会出现“红楼梦条件反射”。但是,这种“反射”大都建立在“乾隆朝,曹芹溪创作《红楼梦》”这一颇具争议的“结论”之上,一二百年的发掘、筛分,可能是所剩无几。土默热先生提出“洪升说”,虽有巨篇考据,比起“芹溪说”百年考据,无论时间、广度,深度诸方面,都相差甚远,因而“惹得纷纷口舌多”是情理中事;相比之下,曹寅则“幸运”得多,但他也不过是被作为所谓“曹雪芹(曹芹溪)”的社会关系来加以考证、发掘的;由于曹寅的资料档案、著作,传世比较多,即便其中发现“红楼梦”的蛛丝马迹,统统记在他的孙子曹芹溪名下,解释为:曹芹溪受其祖父的影响或取之于祖父的某篇作品,云云。这也不过是合情合理的“可能性”而已,未必就是事实;曹寅不也同样具备创作《红楼梦》的可能性吗?孰是孰非,时至今日,就连《靖藏本石头记》这样重要的版本,出而复失,红楼之谜,寄希望于国家档案或正史得到“肯定的答案”可能性很小;否则《脂批》真的成为“俯骨之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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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十二”与《金陵十二钗》

刘一心

有学者断言:几百年来,《红楼梦》的考据、研究,发掘,能发现的资料都已发现。初听,似乎如此:大凡文献中出现钗、黛、芹、红楼、朱楼等字眼时,人们便会出现“红楼梦条件反射”。但是,这种“反射”大都建立在“乾隆朝,曹芹溪创作《红楼梦》”这一颇具争议的“结论”之上,一二百年的发掘、筛分,可能是所剩无几。土默热先生提出“洪升说”,虽有巨篇考据,比起“芹溪说”百年考据,无论时间、广度,深度诸方面,都相差甚远,因而“惹得纷纷口舌多”是情理中事;相比之下,曹寅则“幸运”得多,但他也不过是被作为所谓“曹雪芹(曹芹溪)”的社会关系来加以考证、发掘的;由于曹寅的资料档案、著作,传世比较多,即便其中发现“红楼梦”的蛛丝马迹,统统记在他的孙子曹芹溪名下,解释为:曹芹溪受其祖父的影响或取之于祖父的某篇作品,云云。这也不过是合情合理的“可能性”而已,未必就是事实;曹寅不也同样具备创作《红楼梦》的可能性吗?孰是孰非,时至今日,就连《靖藏本石头记》这样重要的版本,出而复失,红楼之谜,寄希望于国家档案或正史得到“肯定的答案”可能性很小;否则《脂批》真的成为“俯骨之疽”,甚至多余。本文试图通过《金陵十二钗》的取名,求解《红楼梦》之作者。 近读《聊斋志异·邵九娘》篇,说的是:

柴某,妻金氏,不育,柴百金买妾,金暴遇之,经岁而死。一日,金似有悔意,曰:后请纳金钗十二,妾不予瑕疵也。

康熙时代在蒲松龄笔下,一位普通妇女,口语中带出“金钗十二”,其涵义无疑是(允许她的老公)“姬妾成群”。受上述“条件反射”的驱使,查找,原来“红学家”早已将“金钗十二”翻腾过了。康熙时曹寅的著名文人朋友如:朱彝尊、孔尚任包括曹寅自己,在其传世作品中均用过“金钗十二”一典。 查 “金钗十二”作为成语:【出处】:南朝梁武帝《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释义】:金钗十二行本用以形容美女头上金钗之多,后以十二金钗喻指众多的妃嫔或姬妾。《全唐诗》中白居易《酬思黯戏赠同用狂字》诗:

钟乳三千两,金钗十二行。妒他心似火,欺我鬓如霜。

慰老资歌笑,销愁仰酒浆。眼看狂不得,狂得且须狂。

【白氏自注】:思黯自夸前后服钟乳甚得力,而歌舞之妓颇多。

《全唐诗》长孙佐辅的《古宫怨》有:

三千玉貌休自夸,十二金钗独相向。

此首诗中的“十二金钗”,显然是喻指“六宫粉黛”、成群嫔妃。元·郑德辉《王粲登楼》第一折有:

你看为官的列金钗十二行(妻妾成群)。

是否白氏或长孙氏首先将梁武帝的“金钗十二”原意,引伸为“歌舞之妓颇多”或“成群嫔妃”,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此典在什麽情况下,喻指嫔妃成群、姬妾颇多?清康熙时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称:

赵采姬字今燕,名冠北里。时曲中有刘、董、罗、葛、段、赵、何、蒋、王、杨、马、褚,先后齐名,所称十二钗也。(青楼十二钗)

清康熙时孔尚任《舞灯行留赠流香阁》一诗,有句云:

久久帘动一灯来,一灯一灯陆续吐。十二金钗廿四灯,灯光人面添媚妩。(歌舞之妓)

清康熙时曹寅《续琵琶》第三十一出《台宴》中有词云:

正是,门迎珠履三千客,户列金钗十二行。(姬妾成群)

汉语中,“钗”、“金钗”、“裙钗”早已是女性的代称。然而,唯独在“钗”、“金钗”之前或后加上“十二”,即“十二钗”、“金钗十二”便不是众多女性的通称;而是特指某些特殊身份的女性群体——宫中嫔妃们、达官贵人的姬妾们、歌舞之妓们。自唐至清,已成古典。因此,《红楼梦》曾被“曹雪芹”题名《金陵十二钗》便是一件十分蹊跷的事儿。暂时先不去计较是曹寅还是曹芹溪创作《红楼梦》。仅就这《金陵十二钗》的书名,便存在许多有悖常理和自相矛盾之处;然而,正是在这些表面看来似乎“有悖常理”及“自相矛盾”之处,恰恰隐藏着作者和批者的真实意图,其手法依然采用“真甄、假贾”的“书中之秘法”(脂批语)。《红楼梦·凡例》云:

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校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疑为第五回之误)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其中“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实为一句做“掩护”的假话,但却被“自传说”理解为江宁(金陵)织造曹府的一群真实女子,即“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的那批女子。之所以说那句“假话”,正是为了掩护《红楼梦》小说真正的政治主题——藉历史上发生过的,王朝覆灭时的后宫粉黛,及王公贵族成群姬妾的悲惨遭遇,演说王朝兴衰之道,包括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在社会实践中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偏、废、曲、直及其后果。所以,紧接着,在那句“假话”之后,作者马上予以改口:“然通部细校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自己刚刚说过“必系十二女子”接着就说“岂止十二人”;然后又是自问自答:“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凡例》作者为什么在此反反复复、出尔反尔,围绕着“十二”转悠;摆下迷魂阵,但却又不像是欲置死地于进入迷魂阵的读者!更奇怪的是,在这短短的八十余字的述说中,竟然又有“十二钗”、“十二女”、“十二人”、“十二个”、“十二支”,共计提到六次“十二”。此“十二”是否有玄机,玄机在哪里?这段文字,以书名《金陵十二钗》引发,最后扯到《红楼梦》第五回,太虚幻境存档的“金陵十二钗之簿籍”。这样一来作者的意图更进一步泄漏:原来,“金陵群钗”的簿籍不止一册,分《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每册记十二女子。由于人数过多而分册,无可非议。为什么偏偏又是“十二人”一册?若说作者“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不止十二,那么,小说可题名《金陵十三钗》(假定的实数)或《金陵廿四钗》(可附会为廿四节气)。《红楼梦》开篇有女娲氏炼石补天,在大荒山炼成巨石,高经十二丈【脂批 总应十二钗】,方经二十四丈【脂批 照应副十二钗】;两条脂批可见,当遇到“十二”(丈)尺寸数字时,说他是“总应十二钗”,也就是说无论有多少女子,总称“十二钗”。但遇到“二十四(丈)”时,又说他是“照应副十二钗”,即正、副两组“十二钗”;(假如巨石长三十六丈的话,那必定又是照应正、副、又副三组“十二钗”的了。)作者、批者为何在此细节、末梢上,不厌其烦,纠缠不休?竟将顽石的尺寸也与“十二钗”联系上。其目的只有一个:在“钗”字之前或之后,必须加上“十二”;加上其他任何数字,均与作者的《金陵十二钗》的写作初衷或创作主题相悖,至少不够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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