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4、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者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干部”5、未经请假,无故未按时到校注册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6、被评选为校级优秀三好学生者,同时享受一等奖学金;被评选为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优秀团员者,同时享受二等或三等奖学金。获得校级优秀团员者,若学习成绩不符合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不得享受相应奖学金。同一年度内获得校级优秀团员者,可以兼得校级三好学生或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7、如有任何疑义或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向本系辅导员或相关领导反馈。此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xx-12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出自:www.88haoxue.com上一页 [1] [2] [3]
国际关系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标签:规章制度怎么写,规章制度范文,http://www.88haoxue.com此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20xx-12
上一篇: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最新更新
推荐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