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希望》和《老马》表现我的人生观和生活态度”。诗人写他所看到的生活:“这可不是混着好玩儿,这是生活,/一万支暗箭埋伏在你的周边,/伺候你一千回小心里一回的不检点。”他又指着“希望”说:“你老是发着美丽的大言,/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红脸。/人类追着你的背影乞怜,/你不曾给他们一次圆满。”在诗人看来,不但不可对生活空抱幻想,还必须处处的、时时,小心翼翼。于是,诗人觉得生命“像粒砂,风挟你飞扬,/你自己也不知道要去的地方”,写出了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悲苦境况。面对险恶的生活,诗人提出了“个人的坚忍主义”,即不灰心,不颓丧,要能咬紧牙关,忍受困苦的磨难。《老马》就是对这样的生活态度的注释:当前的磨难就是你的对手,运尽气力去和它苦斗。臧克家的特点就是他不同于新月派、现代派诗人以及中国诗歌会诗人的“坚忍主义”。他能严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险恶苦难,“从棘针尖上去认识人生”;他能带着倔强的精神沉着而有锋棱地去迎接磨难。诗人说:“纵不能有敏锐的眼指示着未来,也应当把眼前的惨状反映在你的诗里,不然那真愧煞是一个诗人了”。(臧克家《论新诗》)实际上诗人通过老马的境遇写自己所看到的人生,那背
《老马》教案3(人教版选修《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标签: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大全,http://www.88haoxue.com诗人说:“纵不能有敏锐的眼指示着未来,也应当把眼前的惨状反映在你的诗里,不然那真愧煞是一个诗人了”。(臧克家《论新诗》)实际上诗人通过老马的境遇写自己所看到的人生,那背负超重的生活重压,低头忍耐的形象,就是“坚忍主义”的表现。
显然,诗人受到了农民性格的感染,所创造的形象,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这就难怪有人将此诗看作一首写农民生活的诗。其实,这就局限了诗作的内涵,应该说,诗人表现的这种人生,这种生活态度,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诗人本着“不肯粉饰现实,也不肯逃避现实”的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对民族精神做作了一种深刻的审视,从而使其诗作“没有一首不具有极顶真的生活意义”。(闻一多《<烙印>序》)
《老马》是诗人早期的作品,写于1932年4月。诗人笔下的老马,继承了杜甫的《瘦马行》《病马》以及李纲《病牛》等咏物诗的传统,借物抒情,对负荷沉重的中国农民,表示深刻的同情。如果联系20世纪30年代初期的历史背景看,把《老马》的主题推而广之,实际也是古老的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忍受苦难的象征。中国是具有四千年悠久历史的农业国,百分之八十是农业人口。老马拉大车是北方农村常见的景象。诗人捕捉这一常见的农村景象,用以象征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历史负荷和苦难历程,引人思考和关注。诗人始终眼光向下,注视着苦难的中国大地和挣扎在死亡与饥饿线上的底层人民。不仅他的思想和农民的思想相通,而且他写诗的态度也是农民式的,他认真而执著地提倡“苦吟”,这在中国现代诗坛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艺术特色
1、短小精粹,凝炼深邃
《老马》一诗只有八句,马头的一俯一仰,即鲜明地表现了一种人生观。体现了“深刻到家,深刻到浅显的程度”的艺术境界。
2、虚实结合、反语白描。对老马,采用实的写法,用白描的手法正面勾勒出老马的形象特点;对车主,采用虚的写法,这就留有空白,让读者去想象。还恰到好处地运用反语:“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多少血泪,多少愤懑凝结成这开头的两句。
3.认真推敲,平易朴实。
诗人认为:“把一句诗写得叫人人懂,懂了还觉得好,这难,把一句诗雕得自己懂,这很容易。”所以他写诗力求平易、朴实,然而又认真严谨,追求艺术的锤炼,形成了自己凝重的诗风。因此,他被誉为新诗中的“苦吟派”。他说:“我力求谨严,苦心地推敲、追求,希望把每个字放在最恰当的地方,螺丝钉似的把它扭得紧紧的。”(《〈臧克家诗选〉后记》)《老马》一诗,极为平易,流溢着朴素的美,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像诗中“总得”“横竖”“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有泪只往心里咽”,简直就像农民倾诉自己的亲身感受,分不出是农民的语言,还是诗人的语言了。
老马一诗,字字句句都经过认真的选择提炼,因而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这与他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是分不开的。象诗题“老马”是一个久经生活折磨的形象,它给人一种衰萎瘦枯的感受;再比如“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中的“扣”,可谓形象,传神。不仅使人想得出马背上的重压,还是人看得出这中重压的力度和慢慢压下去的进度。假如换一个别的字,就不会这样自然、恰当、精妙了。全诗朴素凝炼,用词精彩传神。“扣”、“飘”字,准确、生动、逼真,有力地表现了老马受压迫的深重,平中见奇;“横竖”、“咽”字,朴素、凝炼形象地道出了老马的坚忍。
再举一个更典型的例子,在臧克家的另一首诗《难民》中,有一句开始写做“黄昏里煽动着归鸦的翅膀”,后来又改成“黄昏里还辨得出归鸦的翅膀”,最后定稿时才改成“黄昏还没溶尽归鸦的翅膀”。关于这个“溶”字的好处,他说:“请闭上眼睛想一想这样一个景象:黄昏朦胧,归鸦满天。黄昏的颜色一霎一霎的浓,乌鸦的翅膀一霎一霎的淡,最后两者渐不可分,好似乌鸦的黑色被黄昏溶化了。”(《学诗断想》)这个“溶”字传神地写出了黄昏颜色渐浓、溶化万物的情景。
4.重视节奏,强调韵脚
臧克家反对诗歌创作形式上追求整齐,又反对完全散文化,它的诗在自然的基础上讲究节奏感,把诗的韵脚,看作“是感情的站口,节奏回归的强有力的记号”。他的诗反映了格律诗走向自然的趋向。这在《老马》诗中有很好的体现。《老马》每段四句,一、三句押韵,二、四句也押韵,极其工整,读来朗朗上口,节奏感强。但诗句每行的字数并不相同,也没有闻一多诗歌那种每句皆相同的“字尺”,根据感情的变化不断调整诗句的结构和字数,突破了闻一多诗作拘泥于形式的板滞感,使格律诗走向自然。
在当今中国,关于诗歌的艺术特征和走向的争论莫衷一是,许多人甚至认为诗歌已走到绝境,臧克家的诗歌创作和理论主张应能给我们一些启示。他的诗论的核心就是必须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诗人的时代责任感。他认为诗人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要有高尚完美的人格,另外,还要接触现实,深入生活,投身时代的激流,掌握时代脉搏的跳动。只有充实的生活,才能创作出反映时代的诗篇。否则,躲在象牙塔里,咏叹个人小小的悲欢,其诗篇必然内容空洞无物。这样,诗人远离了时代,时代也就必然会抛弃诗人。臧克家的这些关于诗歌创作的论断,值得今天每一个诗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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