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李敬泽要离是位英雄。该英雄是为了替吴王报仇,杀死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豪杰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道是做买卖还是留学。中山方面也没有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老乐接汤,脸不改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中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了寡人、为了魏国!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5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先祖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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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泽
要离是位英雄。
该英雄是为了替吴王报仇,杀死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此的豪杰咱们历史上很有一些,比如春秋时魏国的大将乐羊,统兵攻打中山国,偏他的儿子当时就在中山,也不知道是做买卖还是留学。
中山方面也没有客气,把小乐按到锅里就给煮了,然后舀了一桶汤送给老乐。
老乐接汤,脸不改色心不跳,端坐在中军大帐中一口一口地喝,喝光了一碗,抹抹嘴,传令攻城。
城自然是攻下来了,老乐的事迹传回魏国。魏文侯大为感动:老乐这是为谁啊,还不是为了寡人、为了魏国!
这时候一般应该是下面众人陪着感动,啜泣之声四起,但这回偏有个不知趣的,站出来说了句风凉话:“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
说这话的叫睹师赞,名字甚怪,在春秋史上根本不算个人物,但是他应该永垂不朽,因为他说了句人话。
人类之所以直立行走,我认为主要是为了腾出两只前爪打架,但如果我们只会打架,最后两个人恐怕在5万年前就已互相干掉了。我们伟大的先祖在打架之余还冒出了一个多少有点奇怪的念头:我是人,不是狼、虎或者鹰。在千万年的冲突、仇恨、生存竞争中,一些人可能比狼、虎或者鹰更为凶残。但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在另一些人心中未曾泯灭:我是人,所以,有些事我不能做。
如果我的对手愿意成为更强大的野兽,那么好吧,我仍然要做一个人。
乐羊如果抱着那桶汤哭死过去,那么他是一个人。当然,做一个人的坏处就是暴露了自身的软弱,暴露了他原来竟有不得不坚守的底线或者叫弱点,而乐羊认为他必须强大,比他的敌人更野蛮,更无所畏惧。
于是,他不再是父亲,也不再是人。
这厮差点儿就因此成了“英雄”,幸有睹师赞揭破了问题的实质:一个心中没有基本界限的人,一个放弃了人之为人的基本立场的人,他还有何事不可为,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
——明摆着的道理,何以魏文侯和众人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心里都有更为远大的目标,他们认为:为小而舍小,那是罪恶;为大而舍小,这叫品德或者气概。
对此,咱们的古代圣贤一直有不同看法,儒家讲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说甭管多大事儿,先从爱你的父母妻儿做起。这就像美国人选总统,头一条得是好丈夫好爹。这种标准当然很刻板,而且也容易憋出伪君子,但至少可以防止“其谁不食”的恶魔。
绕来绕去,不过是说,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说人话,办人事。
这很难吗?
1.对于乐羊的事迹,当时的人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作者的观点怎样?
2.作者认为人类为什么“直立行走”?文中“那个微弱而高贵的念头”是指什么?你同意他的这些观点吗?
3.结合文章,谈谈如何理解题目“何事不可为”。
4.你知道历史上“易牙食子”的故事吗?请说说“乐羊食子”与“易牙食子”二者间的异同。
十二、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目。
济南印象
张新颖
1956年10月10日,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走进山东师范学院。门房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什么也不干。”门房笑了。他在文物室看了两个钟头。上午散学,学生们拥挤着出门去食堂,他也在中间挤来挤去,没有一个人认识。他觉得这样极有意思;又想,即使“报上名来”,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
不知怎么一转念,想到了老朋友巴金:“如果听说是巴金,大致不到半小时,就传遍了全校。”接着又有点负气但到底还是泰然地想道,“我想还是在他们中挤来挤去好一些,没有人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自己倒知道。如别人都知道我,我大致就快到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干什么的了。”
沈从文此行,是以历史博物馆文物工作者的身份出差南下,济南是行程的第一站,8日上午到,13日下午离开。期间接触当地有声望第一流老文化人,这是其一;其二是看文物,主要是在山东博物馆等处看陈列、看库房;再就是,看“街上一切,给人印象有些别致”。
沈从文心情不错,甚至说得上是兴致勃勃,他对济南的印象相当好。前后不足六天的时间,他给妻子张兆和写了九封信,约一万五千字,细细地描述所闻所见所感。
到的当天,他就注意到,“济南给从北京来人印象极深的是清净。街道又干净,又清净。人极少,公共汽车从不满座,在街中心散步似的慢慢走着,十分从容。”他还特别注意到济南的“住家”:“济南住家才真像住家,和苏州差不多,静得很。如这么做事,大致一天可敌两天。有些人家门里边花木青青的,干净得无一点尘土,墙边都长了霉苔,可以从这里知道许多人生活一定相当静寂,不大受社会变化的风暴摇撼。但是一个能思索的人,极显然这种环境是有助于思索的。它是能帮助人消化一切有益的精神营养,而使一个人生命更有光辉的。”
看了这些话,也许就能够明白沈从文为什么喜欢济南了。他这个受社会变化的风暴剧烈摇撼的人,从风暴的中心出来,一眼就看上这里生活的静寂,从容,“不大受社会变化的风暴摇撼”。他住在山东博物馆办事处,对窗是一座教会楼房,晚上月影从疏朗的树叶间穿过,令他产生“非现实”的幻觉;就是早晨被广播吵醒,放的也是好听的交响乐,而不像北京,大清早要人听刘巧儿和小河淌水。
他眼中的济南,除了几座刺眼的建筑,似乎一切都好。
譬如说,饮食,水果。“这里一般饮食似比北京干净,面包和饭馆中饺子,都很好。水果摊在架子上如小山,如黄永玉父子同来,一定各有领会。从现实出发的小蛮,必乐意挑选最大的梨子石榴回家,父亲呢,却希望把这个摊子作背景,为做买卖的老头子刻个彩色木刻。我还没有见到一张彩色木刻,比我所悬想永玉来刻这个果子摊的结果那么动人。果子也干干净净的,比北京好,不知何故。到处如画有诗,可惜我不能动手。”他在趵突泉公园附近小馆子吃饺子和馄饨,惊异于“馄饨皮之薄,和我明朝高丽纸差不多,可见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之不苟,也可见生意必不太忙。味道也比北京一般小馆子好。”
譬如说,小街上墙边剃头摊,“清水洗头,向阳取耳”,和一百年前差不多!剃头的“得心应手”,可得“庖丁解牛”之乐,被剃的“目闭口张”,可得“麻姑抓痒”之乐。
平平常常的一切,他都看得很有兴味。市场上的说书处,黄黯黯灯光下贩卖和出租小人书的小铺子和翻书的大人小孩,图书馆的书架,旧街饭堂盘子“摆得极有错综之美”,绿色琉璃砖浮雕花朵值得本地艺术家学习还值得北京来取花样,等等等等,仿佛什么都入眼,什么都能引起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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